我省各在京施工企业:
为了维护首都稳定,加强施工工地“春节”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各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,“春节”期间施工的项目,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施工现场值班制度,确保“节日”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治安保卫工作。
二、认真做好各项目的清算工作,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、足额发放和顺利离京。
三、认真排查,消除隐患。对各所属施工工地的各类施工脚手架、大体量的模板支撑体系、塔式起重机、外用电梯等高大设施以及深基坑边坡支护等进行认真检查,特别对消防、保卫措施落实情况要严格检查,确保工地安全。
四、施工现场全面禁止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,严格落实《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》的各项规定,全面组织可燃物清理工作。
五、“春节”期间从公司人员离京,至人员返京结束,发生问题及时向属地管理部门报告。1月15日前,各企业将“春节”期间值班表上报我处,确保首都稳定。
联系电话:84280907;传真号码:84280910
江苏驻京建管处
二O一二年一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