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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北京市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的通知

 

(发文时间: 2011-12-30 阅读次数: 404)

我省各进京施工企业:

    自2012年1月1日起,北京市对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(包括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),按照其实际缴纳“三税”税额的2%征收地方教育附加。

    故自2012年1月1日起,来我处开票的企业请按开票额的3.36%计算应交税金。

    特此通知!

江苏省驻京办建管处

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



    

  关于填报2011年第4季度《外地施工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表》的通知
  转发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实施方案
  关于开展2011年度“江苏省进京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经理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  2012年春运农民工订购团体往返火车票指南
  关于上报保障房建设项目的通知
  关于征订工会报刊的通知
  关于赠送《北京日报》的通知
  关于报送我省入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资料的通知
  关于入蒙施工企业填报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的通知
  关于对劳务企业申报施工队长网上公示的通知